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2016016357Y/2022-019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三政办发〔2022〕56号 | 发布机构 | 三原县 |
公开日期 | 2022-12-02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
11月22日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进行安排部署。针对反馈问题,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对照审议意见内容,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对承办建议存在的问题再分析、再研究,倒排时限、积极办理,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为切实推进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反馈问题办理工作落地见效,现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今年,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县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个别承办部门重视不够。个别单位没有制定办理方案,有的单位制定的办理方案简单应付,没有具体措施。部分单位落实领导责任不到位,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牵头与代表见面答复。个别单位参加镇(办)主席团组织的建议办理汇报座谈会时,未能按时到会,或指派下属单位参加。
二是个别承办单位答复办理不及时。个别承办单位工作不够积极主动,缺乏工作时效性,不能按时报送办理结果。
三是共同办理沟通联系不够。个别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交流不紧密,了解意图不全面。同时,多部门承办同一件建议时,政府缺乏协调机制,各部门之间缺乏信息互通和对接联系,合力不足,影响了办理质量和效果。
四是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从办理单位给代表的答复函分析,个别单位反馈给代表的答复意见,有的避重就轻,答非所问;有的原因解释多,落实措施少,忽略了自身职能职责和主观努力,即使提出了办理措施和承诺,也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时间;有的答复套话,敷衍应付,缺乏针对性,将往年的办理答复与代表见面。
五是代表被满意现象未彻底扭转。个别承办单位送达答复时托人说情,软磨硬泡,表态坚决,代表无奈在意见表上填署“满意”。但在后续办理工作中,不积极主动履行和兑现承诺。
二、工作任务
一是所有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将文件精神层层传达,确保所有办理人员知晓。并于2022年12月13日前将学习传达文件精神情况一式两份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二是按照反馈意见,目前有47件建议正在解决,包括:重点建议1号(承办单位:水利局);重点建议2号(承办单位:住建局);重点建议3号(承办单位:自然资源局);重点建议6号(承办单位:卫健局、财政局);一般建议1号(承办单位:交通局);一般建议2号(承办单位:交通局);一般建议3号(承办单位:住建局);一般建议4号(承办单位:教育局);一般建议5号(承办单位:经合局、工商联);一般建议6号(承办单位: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一般建议8号(承办单位:住建局、城关街道办);一般建议9号(承办单位:公安局);一般建议11号(承办单位:消防队、发改局、高新区、大程镇、陵前镇、自然资源局);一般建议12号(承办单位:住建局);一般建议13号(承办单位:住建局、城关街道办);一般建议14号(承办单位:农业农村局);一般15号(承办单位:教育局);一般19号(承办单位:住建局、城关街道办);一般建议23号(承办单位:公安局、住建局);一般建议24号(承办单位:市场局);一般建议25号建议(承办单位:民政局、财政局);一般建议26号(承办单位:交通局、各镇办、住建局);一般建议28号(承办单位:水利局);一般建议29号(承办单位: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一般建议30号(承办单位:交通局);一般建议32号(承办单位:公安局);一般建议39号(承办单位:发改局);一般建议40号(承办单位:发改局);一般建议41号(承办单位:乡村振兴局、陵前镇);一般建议43号(承办单位:文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陵前镇);一般建议46号(承办单位:陵前镇);一般建议48号(承办单位:住建局);一般建议50号(承办单位:住建局);一般建议51号(承办单位: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局);一般建议52号(承办单位:交通局、发改局);一般建议53号(承办单位:交通局、发改局);一般建议54号(承办单位:文旅局、嵯峨镇);一般建议61号(承办单位:交通局);一般建议62号(承办单位:住建局、文旅局、鲁桥镇);一般建议63号(承办单位:水利局);一般建议64号(承办单位: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局、网络中心);一般65号(承办单位:农业农村局);一般建议67号(承办单位:农业农村局);一般建议68号(承办单位:电力局);一般建议69号(承办单位:独李镇);一般建议70号(承办单位: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局、网络中心);一般建议71号(承办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以上承办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工作最新进度一式两份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三是目前仍未得到解决的建议有4件:一般建议7号(承办单位:住建局)、一般建议17号(承办单位:电信局)、一般建议57号(承办单位: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会后建议1号(承办单位: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局、网络中心),请涉及的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和代表及附议代表再见面、再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再次向代表及附议代表作出答复,重新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答复函和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三、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深化。各承办单位要提高对建议办理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的认识,跳出惯性思维、打破固有模式,以严肃认真、积极诚恳的态度抓紧抓实。承办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责任意识、扎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做好办理工作。
二是答复水平再提升。建议提案办理答复要直面问题不回避、务实笃行不含糊,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对一时难以落实的问题,应如实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说明原因,作出详尽解释。各承办单位要树立精品意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函质量,做到建议办理工作经得起人大代表、附议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检验。
三是办理实效再增强。各承办单位要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要密切与代表及附议代表的联系,按要求进行见面沟通,准确把握建议所提问题,不能答非所问;对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要积极主动、多方协调,创造条件争取予以解决;对已办结的建议要定期回访,全力以赴、优质高效地办理好每一件建议,力争做到让代表及附议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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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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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pdf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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